河北省司法厅律师工作指导处 关于调研和报送法律顾问制
本文作者: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4-05-30
河北省司法厅律师工作指导处
关于调研和报送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实施情况的通知
冀司律[2014]102号
各设区市司法局律师处(科),定州、辛集司法局,各省直律师事务所:
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家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决定》中提出的“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有关问题。为了广泛深入调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实施法律顾问制度的基本情况和制度建设意见,请你们就本地(所)目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进行调研并报送有关情况,具体内容包括:
一、本地(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的现状
1、本地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情况(主要指制发相关文件和建立有关工作机制情况,此项内容仅需各市报送)。
2、本地(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情况(对政府、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村(居)法律顾问等情况分别进行介绍,包括担任各类单位法律顾问数量、业务收入,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人数,主要成效,以及其他相关情况,要求有具体数字和案例)。
二、本地(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对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建议。
要求:1、各地(所)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认真调研,准确统计,确保形成客观、全面、高质量的报告。2、调研报告务必于6月5日前报省司法厅律师工作指导处。
河北省司法厅律师工作指导处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