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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坯房已收房,但未装修入住,需要缴纳物业费吗?

本文作者: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03-02

  案情简介:

  张某向A房地产公司购买一套毛坯房,A房地产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张某交付该房屋。张某收到房屋钥匙后,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及入住。两年后,小区物业服务公司通知张某需补缴过去两年物业服务费用。张某认为,自己虽然收房,但没有装修入住,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服务公司遂将张某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张某向物业服务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4580元。

  律师说法:

  业主缴纳物业费取决于业主是否收房。业主收房之前,由建设单位缴纳。业主收房之后,无论是毛坯房还是经过装修无人居住的房屋。在物业服务公司已经如约提供物业服务的情况下,业主应当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的客体主要是业主共有部分及其附属设施、区域内的基本秩序,因此,物业服务的内容具有公共性和同质性。物业服务公司按照约定和法律规定提供物业服务后,该物业服务的利益便整体性、均质性的及于所有建筑物范围内的每一个业主,且这些利益的享受不以该业主是否实际占有和使用其专有部分或共有部分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因此,业主未实际居住房屋不能成为业主拒绝支付物业服务费的抗辩理由。如果业主有证据证明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不符合物业合同约定的,业主有权利拒绝支付全部或部分物业费。

  温馨提示:

  物业公司提供的是物业区域内公共事务管理服务,以维护物业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运行。即使部分业主未装修入住,但小区物业设施设备及其周边环境仍然需要进行维护。倘若业主未装修入住就可拒绝缴纳物业费,势必会影响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生活居住环境以及物业服务公司的正常运营。

  编稿:曹  伟

  审核:秦永建